致最高法院的一封信

时间:2018/12/23 0:17:27 来源:我爱写信

一 封 信作 文网为你提供致最高法院的一封信

尊敬的最高院:      

您好!     

今天给咱们写这封信,主要是因为这几年大家讨论最多的就是:救了路边伤者、反而被路边伤者反告为肇事者、要求赔偿的。结果法院经过审理,在双方证据都不足的情况下、既然会支持路边伤者的请求,判决救人者赔偿的。从而现在使大部分人再看到路边有伤者、而不敢去救,闹的人心惶惶的。说实话,我是学法律的,在2011年12月底之前,我也非常不理解,因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为何会判救人者赔偿呐?真的很让人匪夷所思。但2011年12月底经历了这种事之后,才使我‘彻底明白了为什么?’所以,今天写这封信,主要是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对我的观点进行一下指正、并最终对原案件的如此判决进行一下解释,以使天下人民不再恐惧、恐慌,从而使大家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而知道该怎么做。因为这是我们最高法院的最基本的职责。      

当时是下午5点多钟,我上街去买菜,骑车走出我家没多远,就看到路边躺着一位中年男士,而且身边还歪着一辆摩托车。当时一看,我略加思索、马上掏手机,要打110,结果手机没带。这时正好路边走过一位大叔,我就向他借手机,说要打110、救路边这位伤者,结果这位大叔说:“谁知道他是那里的呐!你别管了,这人躺这一下午了都没人管,你不怕他讹上你,不借。”当时一听,我扭头就走,回家拿起手机打了110,不到5分钟,110来电说:他们的人已到路口了,但没有看到伤者,问我具体位置,我又说了具体位置,不一会他们就赶到现场,并对现场作了侦查,而且在侦查中、急救车也赶到了现场------在民警把现场侦查完后、把伤者带走。当天晚上经过深思,我才突然想明白法院为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敢判‘直接救人者’赔偿了。请最高法院指正并对此进行解释:      

一:如果说谁把路边伤者送到的医院,谁就是救人者,那以后说实话,我们行路人走路可得小心了,因为如果说谁送的医院谁就是救人者,那以后有车者、开车岂不要无所顾忌了,因为很简单呀!我把你撞了,那我就直接把你送到医院,那我反而成了救人者、成了英雄,那我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呐!     

二:如果说路边伤者真的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本来你打110,警察来了以后、也许还能查出真正的肇事者,但由于你直接把伤者送到了医院、把第一现场给破坏了,使警察查不到肇事者了,那么在双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判你又能判谁呢!因为在这个时候法院要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只是救人者,否则法院也只能判你赔偿了。而且我记得在领取驾驶证件中,警官都有嘱咐,即:驾车中、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另外我可以肯定你的信息在110那里、肯定是保密的。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请最高法院指正并对原案件的如此判决进行解释,以使天下人民不再恐慌、恐惧。另外如果说以后您再看到路边有伤者,请您立刻拨打110(特别是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并且不要动第一现场。因为救别人,就是救自己。而且您的信息在110那里、是肯定保密的。谢谢!     

此致敬礼              

王远阳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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