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 第八十九篇 致诸弟:为政不可骄奢淫佚

时间:2019/3/5 0:17:53 来源:我爱写信

一 封 信作  文网为您 提 供曾国藩家书 第八十九篇 致诸弟:为政不可骄奢淫佚

【原文】

澄、温、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廿五日著胡二等送家信,报收复武汉之喜。廿七日具折奏捷。初一日,制台杨慰农(霈)到鄂相会。是日又奏廿四夜焚襄河贼舟之捷。初七日奏三路进兵之折,其日酉刻,杨载福、彭玉麟等率水师六十余船前往下游剿贼,初九日前次谢恩折奉朱批到鄂,初十日,彭四、刘四等来营,进攻武汉三路进剿之折,奉朱批到鄂。

十一日,武汉克复之折,奉朱批、廷寄、谕旨等件,兄署湖北巡抚,并赏戴花翎。兄意母丧未除,断不敢受官职,若一经受职,则二年来之苦心孤诣,似全为博取高官美职,何以对吾母于地下?何以对宗族乡党?方寸之地,何以自安?是以决计具折辞射,想诸弟亦必以为然也。

功名之地,自古难居,兄以在籍之官,募勇造船,成此一番事业,其名震一时,自不待言。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兄惟谨慎谦虚,时时省惕而已,若仗圣主之威福,能速将江西肃清,荡平此贼,兄决意奏请回籍,事奉吾父,改葬吾母,久或三年,暂或一年,亦足稍慰区区之心,但未知圣意果能俯从否?

诸弟在家,总宜教子侄守勤敬。吾在外,既有权势,则家中子弟,最易流于骄,流于佚,二字皆败家之道也,万望诸弟刻刻留心,勿使后辈近于此二字,至要至要。

罗罗山于十二日拔营,智亭于十三日拔营,余十五六亦拔营东下也,余不一一,乞禀告父亲大人、叔父大人万福金安。

咸丰四年九月十三日

【译文】

澄、温、沅、季四位兄弟:

二十五日我派胡二等人往家里送信,告诉大家收复武汉的喜讯,二十七日战争已经彻底取得胜利。初一制台杨慰农已到湖北与我会师,我们烧掉襄河里的敌船,初七那天我们三路进军,当天晚上杨载福、彭玉麟等人率领水师六十多条船前往下游剿敌。初九在湖北我们接到了前次谢恩信的朱批。初十,彭四、刘四他们来到军营,带来了三路进剿武汉的朱批。

在十一日收复武汉的报告送上去之后,又接到了朱批和宫廷寄来的谕旨,我被任命为湖北巡抚,赏戴花翎。我想现在我还在为母亲守孝,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官职。如果我接受了,那么两年来我努力所做到的一切,好像都是为了博取高官美职似的,将来我又怎么去面对长眠于地下的母亲呢?怎么去见家乡父老呢?我自己是不会心安的!因此,我决定上书皇上表明我的心意,相信几位弟弟也会同意我这样做吧。

自古以来,求取功名的人都不会名垂千古。我以一个在任官员的名义,招募兵员,制造船舰,做出了一番事业,一时名声在外。大家都希望自己名声大噪,又有几个像我一样不喜好声名的呢?现在我有了美名,所以就一定有人名声不美,和他们一对比,真是难为情,因此我只能谨慎谦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骄傲。如果我能够倚仗皇上的威望和福祉,尽快将江西省内的敌兵消灭,我就可以上报朝廷请求回到老家侍奉父亲,改葬母亲。多则三年,少则一年,这样也可以使我的心稍稍得到一点安慰,就是不知道皇上是否会答应我这样做?

几位弟弟在家,最重要的是教导后辈要做到“勤”、“敬”二字。我在外面有了权势,家里的子侄很容易因此而骄傲和放荡起来。可以说,“骄”和“佚”,足以能毁掉整个家业。所以,请几位弟弟时时刻刻都要注意,让后辈远离“骄”、“佚”,这十分重要。

罗罗山已经在十二日出发了,智亭在十三日出发,我在十五六日也要出发,向东挺进,别的就不说了。代我向父亲、叔父问好!祝万福金安。

咸丰四年九月十三日

【解读】

曾国藩认为,为政不可骄傲奢靡。所以他说:“吾不望代代得富贵,但愿代代有秀才。”走出了“官本位”的思维定性。

在古代,“官”是一个高尚的称呼:处理国家公务者曰官。官者,公也。《汉书.盖宽饶传》中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说苑至公》有云:“天下官则让贤,天下家则世断,故五帝以天下为官,三王以天下为家。”可见,官的本义就是“为公”。

如今,“官本位”思想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理论上说,“官”的实质是“公仆”,官是“权、责、利”的统一,但许多人却只看到“权”与“利”,把“官位”、“职务”当做资本、特权、福利。所有人都清楚,权力虽然不是印钞机,但它时常能变出钱来。于是顺理成章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骗官。“权力=金钱”,这个畸形的等式在社会上像货币一样流通着,成为时代的一种潜规则。

所以说,“官本位”是以“官”的意志为转移的利益特权,作为一种意识层面的现象,也反映了一定阶层的利益需求。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官本位”意识浓厚,就是因为有“官”就有利。

李乔的《清代官场百态》中就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有个富商捐了个知府,皇帝问他:‘既然经商可以致富,你又何必捐官呢?’富商答:‘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经商获利虽多,但终不如做官获利优厚,而且当商人也不如当官体面。’”可见,做官早已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福利”了。一个人当了官、有了权,不仅是多了顶“乌纱帽”,还能带来方方面面的有形的,抑或无形的利益。于是人人都想当官,“官本位”思想可谓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要知道,“官本位”是助长用人腐败的,我们应该杜绝这种风气光明磊落做人,清廉做官,这才是对后世子孙的殷殷教诲与期望。

靠官发财,是许多人的“金点子”,但曾国藩却拒绝这种方式,并认为这是可耻的。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例。东晋后期的大诗人陶渊明,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在朋友的劝说下,再次出任彭泽县令。有一次,县里派督邮来了解情况。有人告诉陶渊明说:“那是上面派下来的人,你应当穿戴整齐、恭恭敬敬地去迎接。”陶渊明听后长长叹了一口气,说:“我不愿为了小小县令的五斗薪俸,就低声下气地去向这些家伙献殷勤。”说完,就辞掉官职,回家去了。陶渊明当彭泽县令,不过八十多天。他这次弃职而去,便永远脱离了官场。此后,他一面读书为文,一面参加农业劳动。后来由于农田不断受灾,房屋又被火烧,家境越来越恶化。但他始终不愿再为官受禄,甚至连江州刺史送来的米和肉也坚拒不受,朝廷曾征召他任著作郎,也被他拒绝了。

陶渊明是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人世的。他原本可以活得舒适些,至少衣食不愁,但那要以付出人格和气节为代价。陶渊明因“不为五斗米折腰”,而获得了心灵的自由,获得了人格的尊严,写出了流传百世的诗文。他在为后人留下宝贵文学财富的同时,也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他因“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风亮节,成为中国后代有志之士的楷模。

如今,生活中我们也随处可见那些当官后,因为贪污而受到惩罚的官员。有的官员贪污的数额高达几亿,庞大的数字真是令人瞠目结舌。可过着再繁华的日子,终究也逃不脱法律的制裁,最终从一个高官变为一个罪人,从富贵到贫穷,甚至失去了终身的自由。这便是做官发财的下场。

发财致富,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之一。追求发财本身并非罪恶,个人的存在和社会的发展,都要以财富的增值为重要条件。但是要知道,“做官发财”这一观念一旦成为一种思维定式,就会成为阻碍我们健康发展的一个负面心理因素。所以,我们做人要正直,为官要清廉,必须根除这种“做官发财”的意识,才能使自己在官场官运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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