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南京市市长的一封信

时间:2014/11/14 0:20:19 来源:我爱写信

一 封 信网为 大家 提供给南京市市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领导:

我叫万国花,是南京市民。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给您写信,您日理万机,为我们的城市而忙碌。但我也是无奈之下才给你们写这封信。您是我们的父母官,我的困难,迫切希望得到解决。

事情是这样:我丈夫下岗了,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非常小,住着我一家三口和年事已高的父母,孩子只能睡在阳台上。

为了改善现有的居住条件,也为了父母能安度晚年,而且眼看孩子也到了适婚年龄,我于2013年5.1假日期间购买了威尼斯水城的一处房产。但是却遇到了销售欺诈!找了开发商很多次,而且也找了很多部门,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我本想买跃层,通过销售人员软磨硬泡,推荐买了一楼含地下夹层的房屋。销售人员告知所谓夹层是从地面盖上去的,不是从地下挖上来的,有窗户、有下水、有采光,可以住人。并带我们看了样板房,在样板房里我们看到了窗户、采光和下水。销售人员告诉并承诺我们夹层有下水、有窗户、有采光。采光只是没有一楼的光线强。当时我们看过样板房也觉得可以,所以我们就于2013年5月3日交了两万定金,并于2013年5月8日签订购房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我们购买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柳州东路202号,北外滩水城第三街区08幢3单元107(含夹层)室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38.08平方米,一层79.37平方米,单价7931.2007元,金额629499.4元;负1层58.71平方米,单价4000元,金额:234840.00元,合计:864339.40元。在签合同时,我看到合同所附的套型平面图纸上有标注的夹层,设计有窗户的。于是便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相关的按揭手续。

但是,2013年11月3日,到房屋现场后却发现,我们实际购买的房屋夹层并未设置窗户,没有采光。并不存在购房屋是的承诺的有窗户、有采光、有下水,与合同所附的平面图不一样。当时我就打电话给销售人员问怎么没有窗户,他告诉我不可能,他还问我是不是找错了,我说就是8幢107室。我多次找他们的销售人员、工作人员及客户经理反映该问题,都没有结果。(此事,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的《法制集结号》在2013年1月2日也报道过。)

无奈我拨打了12345,12345通过浦口房产局的周先生找到开发商——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苏宁环球集团控股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客服经理江来文给我们的答复是:1.开窗户技术上不可行,2.合同他们没有错。但是实际上是他们在销售时承诺我们的!(此种情况不只是我一家。)

我们是平民百姓,因为刚需,买一套房屋不容易!这套房子把我和父母的所有积蓄都拿了出来,还向朋友借的钱,才凑够了首付。买这套房屋让我们一家三代人负债累累。但这样房子(夹层)三个房间一个窗户都没有,怎么住人呢?我们买房屋是要住的,现在窗户开不了,我们提出要求开发商帮我们换一套房屋,开发商也不同意。

我把情况告诉浦口房产局,房产局告诉我他们也没有办法,让我走其他途径。12345回访我让我给他们打分,我告诉他事情都没有解决,打什么分呢?12345也告诉我,让我走其他途径。政府部门都是有“首问负责制”的,我相信大家不是在回避我反映的这个问题,而是在回避与这家开发商的利益!一个堂堂的政府部门像奸商一样回避本部门的利益,却在不顾与损害普通群众的利益。我不知道是不是这家开发商太大,没有人敢和他们理论,还是我们老百姓就该这样接受现实,不能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听之任之?(即使我接受这个现实,这种现实,也不是房子的现实,而是这个社会的现实!)

这种种情况,已经完全暴露了开发商“店大欺客”的丑恶行径和嘴脸,这就是——销售欺诈!

 

尊敬的市领导,我试图找过法律援助,找过一些律师事务所,我也想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但是我没有想到一些律师也为了从这家企业中获得的利益而放弃了法律的尊严。一些政府部门把我反映的事情一推六二五,其做法不也是没有底线、没有原则的表现吗?

我们党现在正在做着群众路线教育,从党中央到地方,都在深入群众,紧密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困难。我做为一个普通群众,我的困难,希望尊敬的市领导能够关注、解决!

人民群众是国之本,党的根基。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国家和党的根本利益。孔子说:孝悌之道,仁之本与。君子务本,本立道生!

迫切希望领导帮我们协调解决难题。请市领导为我们市民做主。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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